首页 \ 课程列表 \ 民法(1)
简介

我国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不仅要把组成民法的法律规范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研究,而且要研究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揭示其内在的规律。(2)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我国民法学要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和立法原意,分析大量的判例,总结民法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3)我国民法学还要研究民事立法问题,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国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民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阐述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的实用性。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我国迄今已经形成一个以民法通则为民事基本法,由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构成的民事立法体系。

民法学课程的基本内容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即民法总论部分、物权部分,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识产权部分,财产继承权部分,民事责任部分。第一学期学习民法总论部分和物权部分。